2006年6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从大树进城看“大树政治”
舒圣祥

  大树也要讲政治吗?我的回答是:确实如此。如果您不信,不妨让我们从一则大树进城的新闻谈起:做大树进城生意在一些地方异常红火,记者在长沙市所属的长沙、望城、浏阳、宁乡四县市农村走访,所到之处几乎没有见到一棵像样的树。浏阳某老板出售了一棵罗汉松给醴陵市绿化某大型广场,成本18万卖58万,一棵树赚了40万……(6月18日《长沙晚报》)
  伴随着“园林城市”、“生态城市”、“森林型城市”等城市理念的兴起,伴随着“广场工程”、“绿化工程”及“道路工程”的轮番上马,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树进城运动在百姓的视线之外发起,又在监督的视线之外成为争相模仿的流行趋势。为了“把森林搬进城市”,大树进城成了“一年要建十年绿”的最佳捷径。
  且不说进城对大树健康及其周边生态的破坏,大树被迫为之服务的政治,当然不是着眼于社会共同利益的公共政治,而只是着眼于官员私人利益的私人政治。然而,一边大树被屡屡高价引进城市;另一边,人们经常能在翻修的马路边,惊讶地看到他们四分五裂的凌乱尸体。这是因为无论是大树进城,还是大树遭砍,所要实现的只有一个目的:城市的形象。但私人政治向来都是“目标专一”而“急功近利”的,当他热衷于修宽马路时,宽马路就是唯一的“形象”,大树可以被毫无顾忌的砍掉;当他热衷于修大广场时,大树又成了支撑“形象”的宠儿,非要花大价钱买大树进城不可。
  “大树政治”在施行和问责意义上都是零成本。决策者只要“拍拍脑袋”然后“大笔一挥”,经费由财政照单全付。哪怕种下去的大树全都死光了,那也只是“自然原因”,“非人力所能干预”也,大树被挪死了,人却挪活了——这个意义上,搞“大树政治”永远没有失败的可能。
  财政软约束造成公共资源为私人利益服务,监督悬空化造成权利被排斥成一无所知的局外人,问责虚无化造成脱缰的权力在公共领域内大胆撒野,这就是“大树政治”的全部。